近年来,蒙自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五强化”助推“五关”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中的积极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 夯实“基础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蒙自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研究制定《蒙自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参审程序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定期研究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民陪审员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其他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共同分析工作中难点、堵点和痛点,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任选规范 严把“入口关”
一是规范选任程序。规范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健全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选任程序、确定选任名单、做好名单公示、开展任前培训。二是考察综合素质。严把各项选任关口,严格考察候选人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确保人民陪审员具备良好的履职基础,为后续陪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三是优化人员结构。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从不同阶层、行业、年龄段中选取候选人,2024年,蒙自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6名,他们来自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院校、乡镇街道等,既有在职干部,也有退休职工、基层群众,确保陪审员队伍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强化日常管理 严控“参审关”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法官与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信息交流制度,规定开庭前告知、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等,确保人民陪审员提前了解案情,实质参审,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二是落实均衡参审。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增强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落实奖惩制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增强工作荣誉感,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强化陪审效果 发挥“能力关”
一是当好纠纷“调解员”。部分陪审员来自乡镇,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基础扎实,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员”的作用,积极同法官一起开展诉前调解,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二是当好法治“宣传员”。结合陪审经历和参审案件,在单位、社区、乡镇等有直接影响力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点面结合,扩大普法宣传的范围和力度,发挥陪审员的社会效应,从而提升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当好司法“监督员”。蒙自法院主动接受包括人民陪审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监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法官的司法行为和裁判过程都处于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的视线范围内,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强化学习培训 做优“业务关”
一是开展任前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参审履职能力,10月21日至10月25日,蒙自法院开展了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三个规定、司法礼仪、保密知识、庭审设备等业务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提高参审能力。二是多元学习提素能。采用“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线上发布和宣传《人民陪审员法》及最新法律法规,线下常态化开展任职期间培训,从审判实务、法律知识、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培训,促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三是不断丰富培训方式。积极探索集中授课、庭审观摩、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通过“请进来”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不断加强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人员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秉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奉献精神,促进法院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推动陪审员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汇聚了为百姓解忧的司法正能量,从而推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