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老王经人介绍得知老马欲出售商品房一套。老王速与老马联系,并到现场看房。双方经过一番商谈,二人对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产权办理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并约定办理《房屋转让预约合同》公证。某公证机构通过初步查询涉案房屋信息后,向老王和老马出具了载明预约合同性质、效力、履约风险、预付款资金风险事项、实地勘察受让房屋建议、转让房屋权属存在纠纷时的违约责任承担等内容的《办理房屋转让预约公证的告知书》,二人明确答复所预约的房屋无产权争议、无权利受限情况,已实地查看并对实际情况了解,以及不需要被告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等。当日,某公证机构按照老马和老王的合意快速制作了《房屋转让预约合同》供双方签署。次日,某公证机构作出载有涉案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的《公证书》。2022年7月9日,房主来到涉案房屋时,发现老王居住在该房屋内。经老王和房主一阵“Battle”后,才得知老马根本就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只是房主的大哥,老马根本无权处分该房屋。随即,老王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依法对老马进行了逮捕。经人民法院审理,老马犯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决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
本案中,某公证机构在已查询到涉及老马的拆迁房屋存在共有人的情况下,未严格审查老马所主张的安置房屋系其个人所有,未经查档审查合同所涉交易房屋是否真实存在,也未向相关单位进行核实老马所出售房屋的权属。被告公证处仅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表面所反映的关联事实作出涉案《公证书》,导致公证合同的对象系虚构房屋的状况出现,法院认定被告公证处的公证行为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存在过错。根据被告公证处的过错程度,蒙自法院酌情支持由被告公证处对老王的20万元财产损失部分承担50%的补充责任,即赔偿10万元。某公证机构收取的公证费3000元,其作出的公证存在错误,该款应由被告公证退还老王。
法官说法
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对外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公证结果直接关系到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应该审慎履行审查职责。若因公正机构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从而发生错误公正的行为,应当对其相应的过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出现向本案这种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公证机构未尽到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应当承担与其过程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证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公证机构有过错: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二)毁损、篡改公证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违反公证程序、办证规则以及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出具公证书的;
(五)公证机构在公证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核实义务,致使公证书错误或者不真实的;
(六)对存在错误的公证书,经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仍不予纠正或者补正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明知公证证明的材料虚假或者与当事人恶意串通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