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法院第二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冲锋在前,从为民服务小事做起,在诉前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物业事虽小,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问题产生纠纷的数量日益增多,物业纠纷往往涉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引发系列纠纷
近日,蒙自法院收到了某物业公司的诉状,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8元至2.5元不等收取,部分业主以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10余户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各业主支付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物业费。案件标的虽小但涉及人数多,业主意见大,如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而且容易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更大矛盾。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蒙自法院立案庭党员干警冲锋在前,主动牺牲业余时间多次上门走访,与业主坦诚交流,耐心倾听业主的想法和诉求。在走访中发现,业主并不是不愿交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不重视业主的合理诉求,敷衍了事,所以业主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促使物业公司改进服务。在此过程中,党员干警将法律法规向业主进行宣讲,使众多业主的思想有了一定转变,消除业主抵触情绪,引导业主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将业主的诉求第一时间反馈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阐明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敦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业主提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反馈。
通过党员干警多次与业主及物业公司沟通协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逐一得到解决,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业主自愿交纳了物业费,实质性化解了纠纷,进一步形成示范效应,促使其他观望处理结果的业主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结清了物业费。
蒙自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将支部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使党员干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