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以案为戒、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良好纪律作风促进能动履职、公正司法,6月29日,蒙自法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大会。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雪梅同志组织学习了“三个规定”内容并通报了警示教育相关案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昆林就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专题辅导,全体与会干警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俞飞院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警示教育,不仅是要让大家警醒“一阵子”,更重要的是记住“一辈子”,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党员干部要如何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会议围绕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学纪于心,把筑牢绝对忠诚作为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强党纪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班子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防止出现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要坚决对歪风邪气零容忍,对个别不守纪律的“怪现象”“坏风气”,要坚决地管,坚决地治,决不允许违纪破法。要坚决树牢党纪意识,深入系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从严从实查摆不足、检身正己,永不止步地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养成“自觉的纪律”,确保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切实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强大内生动力。
二是知纪于责,把铭记行为红线作为自我鞭策的座右铭。党员干部要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保持敬畏之心,审慎使用权力,敬畏权力,油水最多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滑倒的地方,不把权力关进笼子,就会把自己关进笼子;要强化纪律意识,守牢纪律底线,时刻牢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要加强自我约束,提升自律能力,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律,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糖衣炮弹”的警觉。
三是明纪于身,把保持作风正派作为司法为民的风向标。要明确行为标准,做到言行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研学和牢记中,做到思想上固本培元、精神上同频共振;要强化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戒,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纪守法,端正“受监督”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养成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四是守纪于行,把坚守清正廉洁作为干事创业的护身符。要扛起政治责任,做到知行合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成本庭室本部门审判执行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纪国法、制度规矩作为行动的标尺,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勇于作为,有大局意识,顾全大局办难事、全心全意干实事、创新思路办新事,在积极主动履职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锤炼政治品格,保持廉洁自律,锤炼绝对忠诚、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遵守“六大纪律”,善于用政治智慧跳出“人情社会”干扰,真正将党的纪律“紧箍咒”变为“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