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普法强基在行动】被执行人,诚实才是正道,莫说谎!

作者:李诗南  发布时间:2024-06-25 09:53:14 打印 字号: | |

“我没钱还,你能把我怎样?”

“不好意思法官,我现在马上借钱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近日,蒙自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态度恶劣的肖某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过程中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法治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和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后,让其亲属到法院代为缴纳了执行款,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1日20时,蒙自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执行法官迅速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地,但未发现被执行人。经询问邻居,被执行人肖某某刚离开不久,执行法官遂马上给其打电话。

A:你好,你是肖某某吗?我们是蒙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B:是的。

A:关于陈某某申请执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你是否收到?

B:我已经收到了。

A:2024年2月,我电话询问你,该案标的你要如何履行,你回答给你一个月时间,会想办法履行,但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多次打电话问询你履行时间,你以各种借口推脱,同时本院传唤你到蒙自市法院说明情况,但你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

B: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去,去了也没有钱给,所以没有去。

A:在2024年4月初,我打电话给你,你为什么挂断电话,同时把我的电话号码拉黑?

B:因为是陌生电话,我以为是诈骗电话,所以我就拉黑了。

A:被执行人肖某某,我在2月、3月已经打过多次电话给你,怎么是陌生号码?

B:我记不得了。

A:被执行人肖某某,欠的钱你要如何履行?

B:我现在没有钱,给不了。

面对执行法官的一系列问询,被执行人肖某某均以“以为是诈骗电话,所以拉黑”“记不得了”“给不了”为由答复,基于上述行为,蒙自法院决定强制传唤被执行人肖某某到庭说明情况,并就其配合情况拟采取强制措施。

刚开始肖某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直到执行干警立即出警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戴上冰冷的手铐被送进拘留所时,其方慑于法律威严,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家人拿出5万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在此,蒙自法院敬告各被执行人,不要说谎话,不要以身试法,抗拒执行,挑战法律权威。

下一步,蒙自法院将紧紧围绕提高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查人找物力度,灵活应用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 邮编:661100 电话(传真):0873-3723112 法院邮箱:mzfy2011@163.com 监督电话:0873-383500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