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法院在调解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随即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旨在提示和引导离婚双方依法履行父母的监护职责,继续共同关心、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孩子,做到离婚不离爱。
案情概要
小兰和小可于2015年登记结婚,次年小兰生下一女。因彼此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24年小兰起诉至蒙自法院,请求解除与小可的婚姻关系,并判令婚生女由其抚养,小可每月支付抚养费等。
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小可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产生争议,承办法官全面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收入情况、身体精神状况及孩子目前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认真听取了双方对抚养孩子的真实想法。在获悉小兰与小可均在外地务工,孩子平时和外公外婆生活,且小可目前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而小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表示其愿意单独抚养孩子的情况后,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再次向双方沟通,在多次沟通以后双方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小兰负责抚养,小可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
此外,承办法官还了解到小可因与小兰感情不和,多年来均未回家探望女儿,仅偶尔通过微信联系。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协议达成后,蒙自法院迅速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民事调解书》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条文。
两书齐发,既以最快的速度为双方破碎的婚姻画上句号,让双方和平分手,又以提示书的形式,告诫双方离婚后要做合格的父母,共同携手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院的重要职责。蒙自市法院将一如既往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