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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暴力抗法、酒后袭警,你看“刑不刑”

作者:赵银波  发布时间:2024-05-15 09:32:20 打印 字号: | |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守护平安

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

有人却挑战法律的权威

暴力袭警!依法判刑!

近日,蒙自法院在冷泉镇某村公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对该村村民王某某暴力抗法、酒后袭警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判处。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邀约其胞弟王某甲到其蒙自市冷泉镇某村的家中吃饭,席间王某某酒后与王某甲发生争吵,并用手掌击打王某甲面部致王某甲门牙脱落,王某甲随即报警至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公安局接警后指令冷泉派出所民警杨某某等三人出警,三人在王某甲的指引下到达王某某家中。在民警杨某某表明身份询问王某某为何殴打他人时,王某某上前殴打民警杨某某、辅警杨某甲头、胸等位置,随后三人将王某某制服后带回冷泉派出所调查。

法院审理

被告人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官说法

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袭警行为不仅侵害民警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是对国家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挑战国家法律尊严,挑衅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主动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法,切勿因一时冲动,暴力抗法,悔恨终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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