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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积极作为巧变通 双赢快执骨头案

作者:李诗南  发布时间:2024-04-08 01:40:05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没想到能这么快就能把案件执行完毕,而且给我们双方都省了不少钱。”

近日,蒙自法院发挥能动司法作为,创新工作方法,仅用二十余天时间将一件涉及资产处置可能用时半年以上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既及时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节约了司法成本。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蒙自法院,起因是申请执行人唐某向被执行人购买房屋,双方将价格等协商一致后申请执行人已向被执行人转账付款一百万元,到过户阶段才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已被其他法院另一借款纠纷案件在先查封,无法过户。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被执行人三人需返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及案件受理费等合计一百余万元。后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房屋等财产已被在先查封,如只靠被执行人退休工资收入偿还或进行资产处置程序的话必然耗时长久,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办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与其他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多次工作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即被查封房屋仍由蒙自法院申请执行人唐某购买,之前支付被执行人的一百万元抵做房款,余款一百三十余万元则由申请执行人唐某直接存入其他法院执行专户。本案其余案件受理费等现已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名下工资存款向申请执行人进行支付,案件已顺利执结。

本案在充分尊重两院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买卖自主协商,达到了资产价值最大化,解决了被执行人债务问题;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缩短了执行资产处置周期,更快更好的为案件当事人追回真金白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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