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程序
具有比审判程序更加鲜明的强制性
但是
执行并非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冷冰冰的对抗
它也是法院最后一道解纷程序
同样可以起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近日,蒙自法院就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解开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也让一起持续了十余年的继承权矛盾纠纷划下了圆满的句点。
杨家共有兄妹三人,多年来一直由小儿子在父母身旁赡养照顾。由于兄妹三人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生前也未立下遗嘱,2014三兄妹就老宅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不欢而散后自此不再往来。后大哥二姐于2023年发现老宅已被拆迁改造,拆迁款被小儿子全部领走,二人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由小儿子以同等比例向兄姐二人给付补偿款。判决生效后,小儿子杨某仍拒绝履行,兄姐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按照判决书履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予履行,其认为父母生前均是自己在赡养,兄姐二人无权分配补偿款,对于法院执行存在对抗情绪。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调解,本着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的出发点,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让当事人换位思考,让他们知所意、悟其理。
“你们的父母辛劳一生置办下老宅,本是留给你们兄妹三人的财富,他们本意肯定是希望你们同心同德好好生活。可现在因为老宅的事你们却闹得不可开交,两位老人泉下得知该是如何伤心?你们现在也是各自家中的长辈了,应该为子孙后代做好表率……”
经过法官反复的沟通与劝导,双方心结慢慢打开,彼此体谅,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各退一步,就补偿款的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杨某将应支付的补偿款交到了法院并当场对申请人进行了给付,本案顺利执行完毕,案件执行后兄妹三人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既处理了纠纷又修复了亲情。司法有温情,执行有温度,一次执行案件不止是完成一项工作,更是修复家庭之间的情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