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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蒙自法院:买房不成退款难 温情司法解民忧

作者:倪艳芳 李汐  发布时间:2024-03-29 00:52:29 打印 字号: | |

“一早交了购房款,但房屋建设却迟迟不见进展,眼瞅交房难,协商退款又被拒。”这两天姚女士被这事急得团团转,匆匆前往蒙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求助。

在窗口干警的安抚下,姚女士冷静下来说起了事情的原委:2021年4月5日,姚女士认购蒙自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房屋,并与蒙自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内部认筹协议》,于当日通过刷卡转账方式缴纳认筹款。可是小区建设项目至今只建盖了1幢、2幢、12幢,姚女士多次去售楼部询问房屋建设进度情况,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回复,姚女士于2023年11月份找蒙自某房地产公司协商退款,但被告知无法退款,只能更换房屋,故姚女士诉至法院请求蒙自某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认筹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在与姚女士沟通的过程中,她提到诉讼不仅耗时长,还需要缴纳诉讼费,加大了其维权成本,希望寻求更便捷的方式解决问题,窗口干警便建议其选择诉前调解,由社区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先行调解,得知人民法院指派人民调解员免费帮助其解决问题,姚女士可算松了口气。

收到该案件后,调解员通过和被告沟通了解到其因疫情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开展,资金周转困难。于是调解员结合案情、法律适用及疫情的大背景耐心劝导,姚女士也表示在疫情影响下,做生意确实不容易,于是姚女士主动提出放弃利息,被告也承诺于2024年4月30日前退还100000元认筹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蒙自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把群众需求放心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蒙自法院将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用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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