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让我可以安享晚年”,这是老张对蒙自市人民法院党员法官助理暨派驻社区调解员宋洁发自内心的感谢!
近日,蒙自法院立案庭收到了老张的诉状,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走进了法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吧……
案情简介
老张有独子张三,老张的妻子多年前去世了,后来老张与老田再婚,儿子为此与老张产生了隔阂,多年来既不看望老张,也不支付赡养费,现老张已经80高龄,独自生活存在诸多困难,无奈下便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考虑到老张年迈行动不便,在征询老张的意愿后,法院干警宋洁在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老张的生活、居住现状等情况后,组织张三到父亲老张住处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老张讲述与儿子的过往时已泣不成声,儿子认为父亲已经再婚,且有退休金作为生活开支,故不同意承担赡养费,而老张坚持要求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调解员看着血浓于水的父子因赡养问题反目成仇心里很不是滋味,适时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通过亲情感化让双方消除对立情绪,通过情理劝导让双方对纠纷成因有客观的认识,再从道德情感、法律义务等方面释法析理,阐明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也不因父母有生活来源而免除,希望张三承担赡养义务,多关心老张生活和精神需求。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张三每月支付老张赡养费800元,并表示以后会常回家探望老张。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赡养纠纷的妥善化解,能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弘扬文明、和谐、友善、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更表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蒙自法院党员干警将一如既往地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先进性渗透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工作环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