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法建〔2023〕2号),有效推动金融类案件诉源治理,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1月16日上午,蒙自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出席会议,部分院班子成员参会,蒙自市辖区的中国建设银行州分行、平安银行红河分行、交通银行红河分行等十余家银行机构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宝华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文件精神;副院长罗丹通报了蒙自法院近三年来金融类案件审判执行情况。
与会人员围绕金融类案件审执情况、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交流发言。参会领导均表示将全力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针对“二号司法建议”中提出的信用卡纠纷数量大、增长快等原因,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信用卡发放标准,提升自行催收能力,最大限度化解纠纷和保障金融债权。
俞飞院长结合会议交流情况,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号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各部门、各员额法官及银行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二号司法建议”的重要意义,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积极作为,切实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辖区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和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提升纠纷化解时效。各部门要与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协同配合,做好金融类案件的诉源治理、多元化解、有偿调解等工作,推动金融类案件高效快速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时效的同时预防和化解相关领域的矛盾风险,运用“小机制”实现“大和谐”,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三要加强协同联动,聚焦治理效能。针对大量金融案件约定金融机构所在地管辖、跨区域诉讼执行、纠纷化解效率等问题和情况,要主动协调联动进行纠纷化解和诉讼指导。建立健全诉讼指导、金融类纠纷案件化解定期会商等长效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做到“无缝对接”,共同研究化解和防范风险,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四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促司法建议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相对人履约能力的审查不足、纠纷化解管辖约定随意、履约行为跟踪不够、诉调和诉讼对接不充分等问题,要及时完善工作举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领域类案多发高发的问题。
五要抓好多措并举,确保“二号司法建议”落实落细。各部门、各员额法官要紧盯金融类案件多元化解和审判执行各阶段流程,开展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与银行机构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持续跟进,共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