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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一流】蒙自法院召开2023年度管理人工作总结暨2024年破产案件推进会

作者:唐誉铭  发布时间:2024-01-15 16:48:28 打印 字号: | |

1月15日下午,蒙自法院召开管理人工作总结暨推进会。蒙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全林,破产案件合议庭成员、破产案件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管理人针对各自管理的破产企业,逐一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分享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和心得,并就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全林副院长对各破产案件管理人一年来认真履职和勤勉付出表示感谢,并结合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一个“严”字。要充分认识破产程序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承办法官要树立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准确把握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管理人要坚持高标准履职、强化团队建设、守好风险底线。特别是问题楼盘的破产案件,要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聚焦堵点和难点,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形成系统谋划、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以实干实为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个“实”字。在依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中,合议庭成员要坚持在《企业破产法》的框架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功能,以实际行动化解企业危机。管理人应聚焦问题,深入实际,以切实解决破产案件中的难题为己任。在办理破产案件中,要注重实效与时效相结合,确保破产案件程序依法、公正、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细致工作,突出一个“细”字。合议庭成员要牢固树立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坚决破除“破产就是倒闭”的定式思维,积极运用预重整、重整等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努力实现破产审判的最优解。破产案件的审理需要细致入微,管理人要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细化工作举措。合议庭成员与管理人要着重关注破产案件程序中的细节问题,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细致的工作,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

四要坚持精准对接,突出一个“准”字。承办法官要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的立场,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控程序。管理人要切实处理好与债务人、债权人、法院以及政府部门的关系,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法院及债权人等各方的监督。要强化沟通协作,承办法官与管理人要紧密配合,共同应对破产案件中的各种挑战;要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对接、共同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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