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普法强基在行动】朋友圈销售的减肥“神药”,你买了吗?
作者:赵泰仪 唐誉铭  发布时间:2023-11-15 09:26:46 打印 字号: | |

你有没有为自己超过五十公斤的体重而烦恼过?

你有没有为不想“管住嘴、迈开腿”

而努力寻求过更加简便的减肥方式?

你有打开抖音,点击朋友圈的时候为减肥药心动过?

你有没有高价购买过那些所谓的“懒人”减肥药?

你有没有想过减肥药是否真的能让你健康减肥?

基本案情

“加强无敌高效版,一天一粒轻松瘦,你的脂肪终结者”80公斤的张小伙刷微信的时候心动了,马上联系了发布朋友圈的朋友,朋友向其推送了微商微信号。在与微商老王进行沟通了解以后,“当机立断”购买了5000余元的减肥药,边吃边和微商老王分享减肥心得,在持续服用了两个月之后,“成功”减肥5斤的张小伙在微商老王假装自己是小姐姐的效果加持下,又再次购买了5000余元的减肥药,在服用后不仅没有出现预期再瘦5斤的效果,反而出现了情绪不稳定、妄想、口干舌燥、心慌、身体无力、睡眠障碍等“赠品”。

张小伙想到自己在短视频平台看见的科普视频,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吃了“禁药”,后上网一查,才发现自己可能吃到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违禁品“西布曲明”。张小伙越想越气,将自己购买的“加强无敌高效版”减肥压片糖果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果真在送检的压片糖果中检测出了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布曲明”,含量达到3.14×107μg/kg。看到检测结果的张小伙大失所望,一纸诉状将卖减肥糖果的微商老王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买减肥药的款项,并要求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微商老王退还购买减肥药的货款10000元,并向张小伙支付赔偿金24000元。

法官说法

随着国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减肥已经成为当下生活的一种潮流。一些不良的商家为谋取利益,在减肥药品中添加违禁成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希望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树立科学减肥的理念,通过管住腿,迈开腿等健康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理想身材,切勿相信朋友圈那些所谓的“加强无敌高效版,一天一粒轻松瘦,你的脂肪终结者”等虚假宣传,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好“入口”关。

作为售卖减肥药的商户,应对出售的商品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于在保健品、食品中添加药品成分或者是添加违禁品的商品,要及时停止销售或者上交给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对于明知或者故意销售添加违禁成分食品、保健品的行为,不仅可能承担加害给付等的民事责任,更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 邮编:661100 电话(传真):0873-3723112 法院邮箱:mzfy2011@163.com 监督电话:0873-383500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