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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蒙自法院:以“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倪艳芳 朱琪  发布时间:2023-10-20 11:16:50 打印 字号: | |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在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案件的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则是百分百的大事。在办案期间,蒙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多元解纷的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

近日,蒙自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兄弟二人通过调解解开心结,家庭重归和睦。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德与被告李某华系兄弟关系,2021年10月,原、被告双方在蒙自市某村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签订了分户协议。协议对家庭财产的分割、父母的赡养、土地的使用等方面做了约定,其中分家协议第四条约定:原告李某德结婚的费用,由原告和被告李某华各承担一半。2023年1月,原告李某德结婚,并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为筹备婚礼花费113451元。按照分户协议约定,被告李某华应和原告李某德承担一半费用,但被告李某华拒绝给付,原告李某德遂将其兄诉至法院,兄弟两就此产生嫌隙。

开展调解

蒙自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争议较小,故在征得原告李某德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蒙自市文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双方仅对筹备婚礼产生的费用金额有异议,故组织双方对金额进行核对,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李某华同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李某德给付50000元。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蒙自法院将继续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创新化解措施,注重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调解在先,用真情解决矛盾,用真心化解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纠纷,努力做到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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