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蒙自法院到雨过铺街道雨过铺居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物权保护纠纷案。省州普法强基补短板指导组组长黎同昭一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明聪、市普法专班成员,蒙自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宝华以及相关单位领导,雨过铺村民40人零距离参加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
本案中原、被告系叔侄关系,1978年原告父母在分家时,原告获得老宅基地及地上老屋,而被告获得另一块宅基地,至1995年,被告与其哥哥分家,原告同意被告的哥哥暂时居住在原告的老屋中,但至2014年被告哥哥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老屋拆除重建,至此原告与被告、被告哥哥发生纠纷,后经家族成员主持解决,原、被告于2014年签订《协议书》,双方家属作为证明人在该《协议书》中签字,且加盖了村委会古城一组的印章,约定被告将其宅基地的一部分分给原告,《协议书》签订后,原告即在该宅基地上立了大门。直至2021年因被告对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不予认可,表示不愿意归还给原告宅基地,后双方发生纠纷,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在理清基本案情之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村小组及村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村土地问题,在当地影响范围较大,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决定巡回审理此案。
庭审中,在审判员的有序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等环节,审判员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释法明理,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蒙自法院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满足群众需求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意义的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的身边,让群众对法律有更加直观的感受,以最接地气的方式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