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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开学季!蒙自法院为您送上这份普法指南
作者:张卓雯  发布时间:2023-09-05 14:18:25 打印 字号: | |

新学期、叮铃铃

对不起、你的暑假余额已欠费

目前各地陆续迎来开学季,也迎来了新的考验

如何在做好开学后自身防护的同时

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学生

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今天,蒙小法就给大家讲讲吧!

 

小学生可以穿轮滑鞋上路吗?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电动平衡车也不行哦~

滑行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或者室内场馆等场地使用。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初高中生可以骑电动车上学吗?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一旦因孩子的违规出现交通事故,不仅担责还有可能危害生命健康!

 

学生文体活动受伤谁担责?

法官提醒:

原则上由参加者自己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成年人即《民法典》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自愿参加文体活动应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其在活动中可能受到的人身损害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未成年人可以开通账号进行直播吗?

法官提醒:

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过早地接触、进行直播活动容易让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上部分不良言论的影响,不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



精神侮辱不造成外伤,构成校园欺凌吗?

法官提醒:

精神侮辱同样属于校园欺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学生欺凌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最后

祝同学们在快乐的氛围中

收获新知识、掌握新本领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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