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共同推进法治事业和高校建设的融合发展。7月6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师生44人到蒙自法院进行庭审旁听以及参观党性教育服务中心。
来到党性教育服务中心,通过参观集党史、院史、党建、法治文化、干警加油站和警示教育六个板块为一体的智能化展厅,全面深入了解百年党史和蒙自法院的发展及所取得的成就,大学生们通过沉浸式体验,追寻先辈红色足迹,以实际行动接受党性知识的熏陶和红色精神的洗礼,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学习生活中,把严于律己的精神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公诉机关指控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张某通过“飞机”聊天软件与上线联系,带领被告人梁某某在蒙自、开远找到提供银行卡的卡主,将上线转入卡主银行卡内的非法资金在银行取出后又存入上线指定的银行账户。经查,张某、梁某某使用过杨某、姬某某、李某某13人的15张银行卡进行存取转账,共转入599052.86元,转出613797.22 元。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涉案的16张银行卡共计流入涉诈资金167383.1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梁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
他们参观法院后有着这样的感想,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何清
今天我们来到法院现场观看刑事审判庭审,聆听了一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两个被告人都是大学生,他们无意之间参加违法活动,最终导致犯罪行为。收获的是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平常从互联网、课本上了解相关信息,如果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要知道信用卡不借给别人,不贪图小便宜,要寻找司法机关的帮助。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王鑫
今天来到蒙自法院是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到作为一个大学生,不仅要把课本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也要将二者结合进行理性思考。通过庭审现场,看到了两个被告人与我们年龄相仿,看到他们的悔恨之意,也不希望看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国徽下被审判,想到我们可以在阳光下奔跑,而他们却只能在冰冷的看守所里,戴着手铐,度过生活。还要告诫身边人、警示身边人,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讲解,不要轻易相信躺着就能赚取生活费,要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才有回报,否则这将会在档案上留下案底,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就会有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去审判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