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法院新安所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溯源治理,畅通政法工作“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充分发挥扎根乡镇,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同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切实把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实现各方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互补。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新安所法庭积极与派出所、司法所、街道办等部门开展联合调解、联合调查、联合送达等,通过多部门联动模式,做好精准对接、精准化解,展示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相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公正与严肃,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同样能实现法律的公正。以“溯源治理、联动解纷”为共同目标,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庭、所、街道办互相邀请、参加调解、委托调解、释法普法等方式,共同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拓宽诉前调解新途径,引导群众自觉选择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从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日,新安所法庭与新安所派出所、司法所及街道办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家事纠纷。
弋某(男方)与邓某(女方)系重组家庭,2023年5月,弋某父亲在学校门口对邓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进行殴打,而邓某未采取报警等合理措施解决,回家后又对弋某及弋某父亲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弋某报警后,新安派出所对该起矛盾纠纷进行立案处理。
因为该起纠纷系家庭纠纷所引起,若处理不当,轻则引起家庭感情的破裂,重则激化成为更严重的刑事案件。为了及时妥善处理该起纠纷,新安所派出所便联合法庭、司法所、街道办协调联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着重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刑法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入手。
在此次调解中,新安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两次约谈双方调解矛盾。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从当事人双方的家庭情况着手,结合相关矛盾的处理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以理性的方式化解纠纷,不能以极端方式进行解决。最终,在“两所一庭一办”工作人员的相互配合下,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都选择原谅对方的殴打行为,并签署了治安调解协议书,该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今后,新安所法庭将继续发挥多部门联动办案的优势,深化与各基层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法庭专业优势、司法所调解优势、派出所属地优势,相互学习调处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思路,发挥各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