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法治建设,按照蒙自法院“1652”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扎实推进破产审判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蒙自法院破产审判品牌建设,发挥破产审判资源优化配置作用。5月12日下午,蒙自法院邀请红河州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共同召开破产案件工作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全林主持。
会上,李全林副院长宣读《蒙自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各破产案件管理人代表就自己作为管理人在办理破产与清算案件中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在破产案件中如何不断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共同为推动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进行探讨。
红河州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杨子苑表示通过今天的座谈交流,“破产与重组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管理人沟通交流,并结合业务实际,就如何群策群力强化破产重组事件的处理标准化,实现破产重组制度价值最大化;府院联动如何贯穿整个破产程序;府院联动机制推进程序的同时,如何整合资源,在引资重整过程中发挥律师作用;管理人如何发挥破产管理主观能动性及专业性,均衡地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避免社会矛盾;房企破产共益债投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专业化研究,坚持“不破不立”的市场法则,充分发挥“破产与重组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专业赋能和交流协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近年来各破产案件管理人与破产合议庭紧密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各破产管理人的认真履职和勤勉付出表示肯定。同时指出,要客观看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升对破产工作的认识
破产合议庭和管理人要充分认识到破产审判工作对彰显司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的重要意义。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提高做好破产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效有序开展破产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务实的举措助力破产品牌建设
破产合议庭在办理破产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蒙自法院六个破产审判“工具箱”作用,不断增强破产案件管理人办理破产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要多措并举消“阻力”,认真落实关于《蒙自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有效指引管理人依法勤勉履职并将履职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在工作文本中。
三是以更严的标准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破产合议庭、管理人要着眼精进破产业务,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缩短办理期限。要保证破产程序规范、流程公开透明、分配公平合理,从源头杜绝破产处置的相关风险问题。红河州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优势,注重“打底子”实施“源头”培养,加强“引路子”注重“帮带”培训,为推动红河州、蒙自市破产管理人法治共同体建设添砖加瓦,为蒙自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