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及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3月15日,蒙自法院召开2023年破产案件第二次工作推进会,蒙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飞,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红芬,破产案件合议庭骆继荣、李蓓、万杰法官及各破产案件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破产案件承办人、管理人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飞认真听取了汇报,对破产案件中存在的提出意见建议。
俞飞院长就2023年办理破产案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意识
破产审判工作是一场长期、艰巨、系统的攻坚战。破产合议庭成员、管理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办理破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承办人要落实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办理破产工作任务。
二要找准抓手,坚持目标导向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尤其是涉问题楼盘的破产案件,破产合议庭成员、管理人要认真研究、分析研判案件存在的难点、堵点,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扎实有效推进破产案件。
三要全力审结,避免案件堆积
要加大破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找准问题的“结节点”,对症下药、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化解矛盾。对于涉问题楼盘破产案件,要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加快复工续建推进,压缩弹性时间,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向发力,全面细化攻坚突破的具体措施。
四要主动担当,严格依法履职
破产合议庭成员要切实增强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协同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管理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工作联动性和精准度。各管理人要按照职责任务,抓紧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要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厘清工作职责,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存在的问题整改整顿,确保案件及时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