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特殊群体,因其残缺而成为了诉讼中的弱者。近日,蒙自法院受理了一起聋哑人案件,如何在诉讼中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守护弱势群体利益?与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承办李法官说道“因残疾当事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在诉讼中存在沟通表达不畅、自我维权意识能力较弱等情形,我院依法对涉残案件优先立案,将涉残案件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以调为主、调判结合,该起合同案件的成功化解,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有效依法保障了涉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系朋友关系。被告邀约原告共同投资货车拉货,原告出资3.5万元,每次拉货的运费在5天内结清,再由原、被告进行分成。双方协商一致后,原告向被告转账3.5万元,被告承诺在一周内将车辆审结,办好车辆保险后开展运输业务。但被告未及时推进相关手续办理,车辆一直未开展业务,原告遂向被告提出退伙,被告承诺会尽快筹钱退还原告,经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延,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其出资。
本案因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类案件,立案法官在立案时便在审判管理系统中予以特别备注,将该案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案件承办李法官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得知其有沟通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交流,综合全案情况考虑,一场无声的调解就此展开。
没有了以往当事人双方面红耳赤的激辩,只有李法官和原告奋笔疾书的沙沙声和伸手比划的场面。李法官认真“倾听”原告的诉求,所有问话、当事人的回答,都在无声中进行着。了解清楚诉求后,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并现场建立微信群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与细致调解,最后被告终于同意于两个月内偿还原告投资款,并让这场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告拉住承办李法官的手,吱吱呀呀、表情激动的表达着感谢之情。调解无声,但当事人却真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此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二十余天,真正履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是蒙自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蒙自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主动发挥司法能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