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男女双方存在密切资金往来的现象非常普遍,且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但由此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蒙自法院审结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9月,小杨(男)与小彭(女)经朋友介绍认识,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2022年1月分手。恋爱4个月期间,双方转账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分手后,小彭一纸诉状将前男友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35万元。并于庭审时,向法庭提交了欠条一张,收条一张。载明自己借给小杨80万元,小杨分两次还清,现第一笔还款期限已届满,要求小杨偿还。
小杨提出,自己确实签过欠条及收条,但并未实际收到过小彭的钱。之所以写下欠条,是因为小彭打麻将输钱,为敷衍父母证明存款还在,对自己软磨硬泡的情况下签订,而欠款金额,是为证明自己有实力而写的80万。当时双方为男女朋友关系,并未在意。当法官问及小彭,出借的款项如何交付到小杨处,小彭答,其中41万元为现金交付给小杨,35万为分两次转账给小杨。小杨提出,未收到过41万的现金。另外,自己做生意常收到现金,经小彭建议,将现金交给其保管,需要时小彭再将钱转给自己,自己收到的转账实际为自己的生意收入。另外,两人同居期间,小彭没有工作,其父母也闲居在家,作为“准女婿”,自己不仅负担了两人的生活开支,也时常会转账给小彭,多则几万,少则几千,几百,所以两人微信存在大额的转账。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对于小彭交付的事实,其提出为家中的拆迁补偿款及卖车所得,虽有相关凭证,但实践中,鲜少有人将大额现金长期存放于家中,不符合常理。对第二、三笔电子交付的款项,双方均存在大额的转账。此外,小彭未能举证证明自己交付的事实。法庭认为,本案中,双方并未达成借贷的意思表示,《欠条》及《收条》不具有真实性,法庭不予采信。根据现有证据,原告不能证明将80万元交付给被告,故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谈恋爱千万别“上头”
恋爱期间,情侣间赠送财物的事情并不少见。在司法实践中,“520”“1314”元等有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均属于维系恋爱目的的纯粹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一般不可撤销。
但需注意,情侣间赠与大额财物,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会参照彩礼或嫁妆性质处理,尤其是双方存在谈婚论嫁意思表示,一方给予大额财物的时候,通常会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赠与类似彩礼或嫁妆性质。若双方最终分道扬镳,可以要求适当返还。除非一方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另一方给予的大额财物系借贷等其他性质的款项来往。
多大金额算“大额”?
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认定——针对经济能力较差的人,可能1万或者5000元以上就属于大额,但针对家庭经济比较优渥的人,可能5万或者10万才构成大额。
法官提醒:法律才是真正的“保护伞”!
在交往过程当中,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情侣热恋期互相赠送金钱礼物很正常,但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应当保持必要的清醒与理智,应当要谨慎,特别要注意保存真实可靠的证据,可进行备注说明转账的真实意图及目的,或者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出现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