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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蒙自法院:饮酒需有度,理性维权益
作者:王猛  发布时间:2022-12-08 12:47:1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2月4日是第过量饮酒上头后

总感觉自己“武力值”暴增

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

都会被视为“挑衅”

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就此爆发

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这样

一件因喝酒打架引发的民事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20日3时许,毛汉某、李某平、李朝某三人在蒙自市草坝镇某烧烤摊吃烧烤时,与苏某发生口角,后三人对苏某实施殴打,致使苏某受伤,三人于随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苏某因伤到蒙自市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产生门诊费2498.31元。经鉴定,苏某伤情为轻微伤。苏某认为三人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遂向蒙自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蒙自法院在调取双方在草坝派出所审讯笔录、结合烧烤店铺现场监控视频画面仔细查看后,发现这纯属因喝酒过多,双方斗气斗嘴的闹剧,就该起纠纷进行了调解,使双方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法官判决

毛汉某、李某平、李朝某三人因打架被各罚500元、被拘留10天。此外,针对原告的逐项诉讼请求,法官按照法律法规细致分析,使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场兑现。事后,毛汉某、李某平、李朝某三人感叹说这酒喝贵了。

温馨提示

很多时候,酒确实是引发祸患的源头,酒本无罪,有罪的是人,是在酒后的自我放纵。醉酒的人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民事责任。醉酒不是法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需要依法承担责任。警记:喝酒要适量,遇事需冷静,切勿因小失大。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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