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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李用车  发布时间:2022-09-06 10:30:4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以来,蒙自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真遵循《妇女权益保护法》中明确的法律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的司法职能,坚决打击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在依法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积极维护妇女合法利益。

 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障权益

一是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切实保护妇女诉讼权利。针对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可进行优先立案、优先诉前调解,窗口工作人员对于个别诉讼能力弱、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引导其对接司法局申请相应的法律援助,对经济纠纷类的家事纠纷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优先进行委派调解,若案件存在风险隐患,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后对案件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充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二是建立多元化解妇女儿童纠纷工作机制。蒙自法院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依托,与市妇联建立多元化解妇女儿童纠纷工作机制,由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由各社区擅长处理家事纠纷的人员或妇联干部担任,充分发挥了妇联干部扎根基层,了解纠纷双方生活状况、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将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营造良好家风环境。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加大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注重感情疏导,做好婚姻家庭案件民转刑风险评估防控,使大量的家庭矛盾化解在法院,推动家庭和睦、夫妻忠诚、邻里融洽、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构建,营造尊老爱幼、礼让宽容的良好风尚。

延伸审判职能 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审判过程强成效。运用耐心、细心、爱心、真心、恒心辅导方法,在审理过程中耐心倾听与劝解,结合法理与情理,挽救了濒临破裂的家庭120余个,热情接待妇女、儿童来访200余次。

二是坚持普法宣传见成效。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到社区开展三八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志愿活动,重点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方面进行宣讲,引用《民法典》中与妇女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辅以生动的案例,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和生活中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细致讲解。

三是坚持以法筑墙保权益。在一起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蒙自法院发出2022年首份人身保护令,承办法官主动发现问题,并向当事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当事人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向申请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实施威胁恐吓及其他暴力伤害行为,以法筑墙,向暴力说不,通过审理一起,宣传一片的法律效果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今年以来向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件,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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