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
微信、微博等媒介已被越来越多的公众熟知、运用,
这为人民法院在司法文书送达、审理案件方面开拓了新思路。
法院充分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
采用微信等电子方式,
提高送达时效,节约司法资源,
缓解送达难、出庭难,指尖办案送达不再难。
近日,蒙自法院就通过微信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蒙自某某注塑厂与陈某铁系朋友关系。近年来,被告陈某铁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多次向原告蒙自某某注塑厂借款共计6万余元,并承诺按期还款。但是之后,急于用钱的蒙自某某注塑厂多次催要,陈某铁便将蒙自某某注塑厂电话拉入黑名单。蒙自某某注塑厂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接到案件后,经过和陈某铁沟通后,陈某铁道出了欠钱不还并拉黑蒙自某某注塑厂的原因,并不是不想还钱,而是生意也不顺利,实在是拿不出,无法面对也不知该如何答复。现身在广西,因为疫情原因不能返回蒙自。
得知被告无法按时参加庭审情况下,法庭改变传统的开庭模式,简化流程,通过微信进行线上办案、在线送达应诉材料、交流案情。
在调解不成后随即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书,按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让被告双方在微信平台上通过在线确认的方式,对判决书投递地址进行了确认、予以投递,被告收到判决后服判息诉。
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被告均未到场。
在本案中,办案法官没有选择坐堂问案的形式开展审理,而是充分发扬和继承了马锡五 “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审判方式和理念,不拘泥于形式、通过简便的手续、实现诉讼便利,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