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法院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
成功化解一起企业经营纠纷。
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案件回顾
2019年1月,被告蒙自某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建设蒙自蓝莓项目,经商定由原告某某(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蒙自某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提供棚体钢材及其配套部件以及棚膜等产品,并负责相应大棚搭建、棚膜铺设及安装等施工。2021年10月15日,原告完成了相应工程施工并要求被告于2021年10月20日安排验收,但被告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等事由未安排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结算。鉴于安装合同实际已经完工,原告于2022年3月2日向本院递交起诉状,要求被告支付合同项下欠款及相应利息共计4584905.45元。并于2022年3月10日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告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2022年3月11日,本院以依法裁定查封、冻结了被告蒙自某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及部分财产。因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急剧恶化,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在上海,原告向本院提交申请,要求本案延期至2022年5月开庭。
化解纠纷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了解到被告受疫情、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影响下,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并实地查看了被告生产经营情况,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有利于疫情防控角度出发,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多次组织涉案企业进行协商、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调解协议确定内容向原告支付了第一期应付工程款,原告主动向本院申请解除了诉讼保全措施,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该涉企案件以调解处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让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持了稳定的可预期性,避免在犹豫困惑之中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这也是蒙自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蒙自法院将继续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充分运用调解等手段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提供高品质诉讼服务供给,持续维护辖区内企业及经济长期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