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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三举措”妥善化解农村建房纠纷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周耀  发布时间:2022-08-26 16:45:31 打印 字号: | |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广大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高涨,

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持续增加,

该类案件成为农村地区较为常见及高发的案件类型之一,

蒙自法院积极运用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一线,巧用三举措化解农村建房矛盾纠纷。

形成合力化解矛盾

按照诉源治理的要求,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努力搭建矛盾调解平台,向所在乡镇政府借用知晓案件的人员,联合村集体调解组织,与地方部门召开案情分析会,总结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并对所涉房屋存在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如何公平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等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合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现场勘察止纷争

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兼顾情理法,通过动之以情、明之以理、释之以法耐心做工作,承办法官以相似案例进行释法析理,又从本案案情、举证责任、法律适用等问题,多角度向当事人全面释明利害关系,权衡启动房屋质量问题鉴定程序时间问题、经济成本等利弊,向当事人说明了涉案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可能预见的客观性事实,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判有合理预期。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八五普法为契机,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引导基层群众运用法律方式与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以进村入户调解、现场普法调解等,让百姓在家门口解决矛盾,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源头性化解,起到调解一件案件、化解一批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司法效果。

五年来,蒙自法院共受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194件,其中调解56件,按撤诉处理7件,撤诉64件,判决49件,驳回起诉1件,其他17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处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是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蒙自法院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着便利当事人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展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风貌。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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