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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创新“保险+救助”机制惠民生、解民忧
作者:李诗南  发布时间:2022-08-26 09:40: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蒙自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工作,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保险+救助新机制,帮助无法通过案件执行获得赔偿的申请执行人,解决其生活困难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严审严筛 确保精准救助

坚持严格审核、应救必救原则,精准确定司法救助案件和救助对象,对涉人身损害、赡养、扶养、抚养、劳动争议、民工工资等案件导致当事人生活、生存特殊困难的,经执行法官综合考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严格审核,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切实解决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

拓宽救助渠道 创新救助方式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每年筹集资金20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保,用保费解决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严格审核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完善救助机制 保障合法权益

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司法救助工作的统一运行。受理司法救助申请,审核报送司法救助材料,办理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对当事人因执行不能导致的生活困难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由案件承办人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评议,确保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该措施充分调用保险经济手段,最大限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让执行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今年以来,蒙自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下一步,蒙自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进一步拓展司法赔偿保险范畴,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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