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法庭案件审判质效。1月10日至11日,红河州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领导小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喻红梅一行二人到蒙自法院对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蒙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红芬陪同考核。
考核组首先听取何红芬副院长汇报2021年度人民法庭开展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之后依次深入到草坝法庭、新安所法庭、芷村法庭进行现场考核。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实地查看了法庭的办公场所、审判庭等场所,并按照《红河州人民法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考核表(试行)》要求,对各人民法庭2021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考核,各法庭负责人就各项指标向考核组进行了详细汇报,与考核组就部分考核指标进行探讨、交流。
通过此次考核,反映出蒙自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为辖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也看出了人民法庭建设存在的短板与差距,为蒙自法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提供了有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