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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领导小组到蒙自法院考核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作者:杨驹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8:1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法庭案件审判质效。110日至11日,红河州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领导小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喻红梅一行二人到蒙自法院对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蒙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红芬陪同考核。

考核组首先听取何红芬副院长汇报2021年度人民法庭开展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之后依次深入到草坝法庭、新安所法庭、芷村法庭进行现场考核。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实地查看了法庭的办公场所、审判庭等场所,并按照《红河州人民法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考核表(试行)》要求,对各人民法庭2021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考核,各法庭负责人就各项指标向考核组进行了详细汇报,与考核组就部分考核指标进行探讨、交流。

通过此次考核,反映出蒙自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为辖区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也看出了人民法庭建设存在的短板与差距,为蒙自法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提供了有力指引。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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