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坚持,叫做群众利益无小事
“你的脚都肿成这样了,赶紧回家休息休息吧,调解的案子我们可以帮你去调!”
“没事,我还能受得了,还能走,已经答应当事人了,不能失言。”
话音刚落,蒙自法院民一庭李法官就拄着拐杖去调解案件了,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同事们都不禁感到心疼。这早上刚到单位,凳子还没热乎就要出庭,李法官却没有一句怨言。
案件由来
本案三被告原系合伙人,后因生意不景气而中止合作关系;原告对三被告中止合作并不知情,遂将原负责人李某某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所欠货款42681.98元。被告李某某在与其余二被告杨某某、金某某中止合作时,就已经就债权债务关系作出过约定,案涉债权债务由金某某承担。
庭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
李法官了解情况后,与原被告双方多次电话沟通确定事实细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工作繁忙,采取调解的方式进行化解对当事人而言省时省心省力,李法官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确定有调解的可能后,李法官决定择日以调解方式来化解本案纠纷。但意外的是,在调解前一天,李法官不慎将脚扭伤,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调解完,当事人对李法官连连说到:“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您带伤还坚持调解,让我们的案子这么快就处理完毕,您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司法为民,不忘初心
李法官脚受伤却坚持调解,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体现。这种对当事人负责的工作态度,是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凸显出新时代法官的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蒙自法院还有许多这样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法官,他们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为法院事业无怨无悔地付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