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同行难免有冤家,
尤其是客运行业,
虽然身处不同城市,
却保持着相互竞争的心态,
在招揽乘客过程中,
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
赶在前面拉客就是其中一种。
但有时候恶意竞争就会引发矛盾冲突,
付出更为严重代价。
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15日,客运驾驶员徐某某驾驶车辆从蒙自出发,在经过鸣鹫街道路段时,因徐某某招揽乘客的行为引发客运驾驶员杨某某的不满,随即阻拦徐某某车辆迫使停车,双方发生激烈肢体冲突。随后,分别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公安机关认定,双方均存在过错,对徐某某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给予杨某某5日行政拘留处罚。
事后,徐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急救车费、班车停班损失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33889元。杨某某也随之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7894.4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充分了解情况,核实到当日发生冲突一事,对双方释明了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究其原因展开分析,对此事划分责任轻重、疏解心结,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令双方都认充分识到自己错误,从起初的相互责难,到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相互承担了抵扣之后的医疗费用。
蒙自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