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下午,蒙自法院法官高琼华带领法院工作人员及银行工作人员共6人,到位于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的被告高某、李某夫妻家中,对原告某某银行诉被告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进行调解。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28日,被告高某、李某夫妻俩因种植石榴需要资金,向原告某银行申请贷款,同日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原告某银行向被告高某、李某出借借款本金50000元,借款的期限为36个月,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70%。还款期限截至,两被告偿还了部分本息后未再偿还,截止2020年12月20日,尚欠本金49014元、利息259.69元。后两被告因家庭经济困难未再还款,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014元以及截止还清本金之日的全部利息。
本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琼华及时向被告了解情况。经初步调查了解到被告家经济较为困难,其申请的借款是政府贴息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门用于农户种植、养殖等产业,获得生产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被告高某、李某借款后将款项用于种植了8亩地共300余棵石榴树。现被告家经过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及自身的努力,现家里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一直未还款的原因是家中种植的石榴近年来因病虫害及冰雹等自然灾害,石榴产业收入较低,加之被告家将危房拆除重建及孩子上大学等开支较大,暂时无力偿还借款,被告夫妻二人也在积极打工贴补家用。案件审理过中,了解到被告高某在村子里做建筑零工,其妻子李某在市医院做清洁工,为不影响高某做工,高琼华法官约好原告方,一起到被告家中审理该案。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的一致协议,被告高某、李某表示在今年10月份卖完石榴时一次性将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还完,原告同意,案件得以调解成功。
案件调解成功后,高法官不断的给两被告普及法律知识,鼓励高某、李某夫妻加强学习石榴种植技术、努力工作增加收入,争取早日还款。两被告均表示:政府给我们贴息贷款,我家里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现盖起来房子,儿子也上大学了,要感谢党和政府,更要感谢法院到我家里来给我们处理纠纷,我们一定努力挣钱,争取在履行期限以前还清所有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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