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行政纠纷吗?
近日,蒙自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处罚的案件,原告系弥勒某超市,因不服弥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后,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故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解秘诀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本案有化解实质性争议的可能,便在庭前积极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协调中,原告认识到其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合法的问题,被告对其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会汲取此次经验教训并认真整改,也表明以后将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严格依法经营。
考虑到原告系当地知名企业,且对当地经济增长有所贡献,站在保护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的角度上,且由于疫情爆发后,公司的正常销售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为了企业今后的发展,被告经开会研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对滞纳金进行减免。
最终,经过一个小时的协商后,被告同意免除罚款滞纳金,原告在三天内缴纳罚款并撤回起诉。
行政调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主动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纵深发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定纷止争、维护和谐的作用。
下一步,蒙自法院行政审判庭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将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不断总结行政调解的前期经验,及时调处行政争议。推动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最大程度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更深入更到位。
普法小课堂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