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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肉毒素,是毁容还是美容?
作者:万杰 蒋志军  发布时间:2021-02-03 10:35:05 打印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与渠道。否则,采用不当的美容途径将导致无法弥补的后果。近年来,追求美丽,大胆尝试医疗美容的人群日益增多,美容医疗机构也应市场需求层出不穷,导致人们难以分辨真假、误入劣性美容机构,后悔终生。 近日,蒙自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下面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案件回顾

原告刘某在被告熊某及其经营的某美容公司的广告宣传中得知其可以注射肉毒素来进行瘦脸美容,被告刘某谎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等医疗美容资质,原告刘某便在被告熊某推荐下使用某型肉毒素注射。注射某型肉毒素后第二天刘某身体开始出现头昏咳嗽、短暂性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刘某与熊某沟通后,熊某以是不是你太紧张,放轻松点我们这里打的都没有问题啊,你所有的现象都来自你的心理压力我们打过很多客户了,不合格绝对不会给你用的,这个你放心你不要胡思乱想呢,不可能等理由回复刘某。刘某长期不见身体好转,心态也愈渐崩溃。至此,原告特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并未快速进行审理,而是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性即原告注射肉毒素后出现身体不适,心理上也因此产生了一些消极情绪甚至抑郁。若是急于审理该案,对涉案原告刘某无非是一种刺激,可能会加剧矛盾的升级。因此,承办法官注重人文关怀,给了刘某充足的时间去各个医院治疗,这不仅有利于刘某病情的恢复,而且有助于刘某重拾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同时促进原、被告双方冷静、客观参与庭审。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熊某及其某美容公司赔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40000元。其中20000元已当庭给付,另20000元于930日前给付。

法律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官有话说

追求美丽没有错,人人变美,社会才会变美,但变美有道、不可因盲目追求外在美而损害自己人身权益、得不偿失。当然,法官在这里提醒商家,应合法、诚信经营,不应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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