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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全力保障农民工维权,快速审结15件欠薪案件
作者:许艳飞  发布时间:2020-10-30 09:56:20 打印 字号: | |

202051日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来,蒙自法院高度重视,依托法院的审判执行功能,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蒙自法院快速对15件农民工欠薪案件集中审理、集中宣判。

案件回顾

201941日,被告红河某某公司作为甲方、被告王某作为乙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被告红河某某公司将蒙自市某村蜜李秋香种植项目承包给被告王某实施。合同签订后,为组织劳力种植苗木,被告王某找到原告普某,叫普某找人来种植苗木,约定种植一株苗的劳务费为5元,补苗、浇水一个工时100元。普某遂找到陶某、封某等14人一起去该项目种植蜜李秋香树苗。20191230日,经被告王某与原告普某等15人结算,分别确定了原告普某等15人共栽种苗木数量,补苗、浇水工时数及所欠劳务费的金额数。施工期间,原告等人在村委会食堂就餐,栽种苗木期间,每个民工自费每天交纳15-20元生活费,补苗、浇水期间伙食费由被告王某提供,食材统一由普某负责采购。2019811日、25日、95日、11日被告红河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向被告王某支付22000元项目预支款。被告王某陆续分次共支付普某31320元,用作其余14个工人生活费和劳务费。
法庭审理

蒙自法院受理了原告普某等15人分别起诉被告红河某某公司、王某劳务合同纠纷15案。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各执己见,特别是两被告之间均把责任推给对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进行调解。519日,蒙自法院对该15件劳务合同纠纷案集中开庭审理,610日,集中对该15案集中进行宣判,判决被告王某在扣除其预支的生活费和劳务费之后,支付原告普某等15人劳务费30000元不等。

15案尚在上诉期,尚未收到双方的上诉状,若双方在15日内未提出上诉,该15案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官将会督促被告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若被告不履行,将会由我院执行局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法官有话说

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切实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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