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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民工兄弟,我们是认真的! 
作者:许艳飞  发布时间:2020-07-06 16:21:01 打印 字号: | |

的一声,正打着电话骑电动车的农民工尹某被吓懵了!!!……什么?撞车了,还是奔驰!奔驰!奔驰!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这句话形容尹某此时此刻的心情最合适不过。

案情回顾

尹某系四川籍农民工,长期在蒙自打建筑零工维持基本生计。20196221015分,尹某驾驶电动车与卢某驾驶的奔驰小汽车在蒙自市凤凰路工商银行门口路段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尹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尹某打电话驾驶电动车,卢某系逆行。依据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卢某负主要责任,尹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就车辆及人身的损失在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遂卢某提起诉讼,要求尹某赔偿其车辆维修费10965元。

法庭审理

在收到法院电话通知后,尹某心里七上八下的,整天吃不好,睡不香。他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法院收取应诉材料,心惊胆战的,任何字都不敢签。在承办法官杨驹耐心细致的解释下,仍然不信任法官的话,仍不敢签任何字,勉为其难的拿走了应诉材料。在法院,尹某一直恳求法庭能够多为他考虑,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今年恰因年初疫情影响,打工收入严重减少,生活比较困难,而且他在事故中也受了小伤,因没钱所以没去医院治,电动车也没去修。他始终担心法院会裁决他赔偿卢某一万多元钱,一步一回头,犹犹豫豫的离开了法院。望着尹某远去的背影,杨法官实在不忍心这位农民工兄弟承受雪上加霜的痛苦。尹某刚走出法院,杨法官就提起电话与卢某沟通,经过无数次的与双方沟通,情理和法理并用,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卢某最终也被告杨法官的真诚和善良感动,同意作出让步。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扣除尹某的身体受伤的损失和电动车的损失,尹某当庭支付卢某2000元。就此,本案纠纷全部了结,双方握手言和,就此事不再有纠葛。至此,压在尹某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才落地。法官亦对双方均有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法官寄语

交通事故,害人害己。但若发生,也要正确的面对,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要存有侥幸心里。为了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管是谁,出行、驾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在本案中,农民工兄弟文化水平较低、维权意识较低,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尽全力帮助他们维护权益。在他们需要承担应该承担责任时,应向他们多释明法律规定,尽可能的给他们一些关心和关爱,让他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环境中,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


 
来源:蒙自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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