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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法官告诉你:争做文明市民,酒驾后果你须知
作者:张静敏  发布时间:2020-07-06 15:32:14 打印 字号: | |

小伙伴们,今年为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达标年,作为蒙自市民的你,是否主动参与其中了?是否驾车礼让行人了?是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为创文你做了什么?其实啊,小编觉得文明体现在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从身边一件件小事做起,文明肯定离大家越来越近。下面,请听蒙自法院法官以案为例,讲讲两起酒驾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断增加,现在会驾驶机动车都逐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生活技能。但这样的高速发展同样也带来了高危险,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近日,蒙自法院就审结了两件因酒后驾车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牛某和唐某因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犯交通肇事罪,被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名原告不服该处罚,故向蒙自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该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法官说法:经过我国长时间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打击,现在大多数的人对交通肇事罪及其刑事责任还是有了一定了解,但是往往会忽略随之而来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一时的,而行政处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酒驾人将用往后的一生不便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如果法律条文不能让大众铭记于心,那么希望这样真实的案例能给大众带来深刻的警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桌上一杯再一杯,车轮下一悲再一悲这样的标语从来都不是嘴上口号,所有的酒后驾车行为都会成为恶因,而驾车人终要自食恶果。


 

 
来源:蒙自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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