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民二庭的李法官坐在办公桌前,面对卷宗却拿出手机当起了“普某某案”微信群的群主,在聊天、购物吗?NO!她在以“微信群”为载体调解一起信用卡案,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地解决了纠纷。
案件回顾
春节前,蒙自法院受理了一起中国某银行与普某某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国某银行要求普某某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34495.38元及费用5687.1元、利息4470.55元。在案件承办人李法官向普某某送达诉讼文书过程中,普某某表示对透支信用卡金额无异议,但要求分期偿还,李法官即建议双方春节后收假到法院调解。计划没有变化快,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使双方无法到法庭进行调解,为将疫情防控与司法服务共同推进,经电话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李法官利用微信组建了一个群,并取名“普某某案”后,将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拉进该群中进行调解。
庭审中,李法官按照调解程序,首先核实当事人身份情况,交待申请回避事项后,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具体的调解方案,法官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存在的分歧进行引导、协商和积极调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普某某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分期偿还中国某银行信用卡透支款共计44653.03元。最后,李法官根据双方陈述的意见形成调解协议,并让当事人在微信中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告知法院将以双方在微信群里的陈述作为依据,制作民事调解书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此均表示无意见,圆满解决了纠纷。
微信调解,是战“疫”时期法院为响应国家对群众少出行、少聚集的号召,满足部分当事人开庭、调解的需求,充分利用我们最方便使用的微信软件而开展的 “线上庭审”之一。这种调解方式为群众提供了足不出户的诉讼服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手抓、两不误”,让公平正义在战“疫”时期如期而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