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2月3日,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特殊时期,蒙自法院来了这样的两位当事人,他们相约而来只为完成当初的“约定”。疫情防控紧张时期,执行法官没有退缩,“疫”无情,执行却是有温度的,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以后,正式开启疫情期间的“执行模式”………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27日蒙自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裴某诉被告古某霞、古某荣、熊某某(被告古某荣、熊某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古某荣、熊某某与被告古某霞系父母子女关系)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裴某与古某霞于2018年3月经人介绍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6月原告分别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被告交付彩礼共计人民币11.6万元,被告随后返还3万元与原告裴某,2018年6月20日,原告与被告古某霞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民政局登记结婚。9月古某霞离开家表示不再与裴某共同生活,裴某随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以给付礼金使自己生活困难诉求退还礼金8.6万元,一审判决被告退还原告3万元,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裴某于2019年6月27日向蒙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蒙自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2019年10月10日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于当日偿还1万元,剩余2万元于2020年2月10日前还清。2020年2月3日双方相约至法院,欲还清余款,但被执行人只带了1.6万元,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的诚信和提前偿还而感动,自愿放弃剩余4000元,并且双方捐弃前嫌,化敌为友,他们诚信履约的行为成为执行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法官寄语
婚姻无小事,彩礼须谨慎,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诚信是文明人的良知,温馨而自然;虚诈是缺德者的枷锁,阴冷而沉重,执行难,倘若人人诚信、人人守实,绝无期,便可期。
蒙自法院在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形势基础上,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增强决心,坚定信念,勇于担当,不辱使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