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503执保2号
刘浪: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周崇喜与被申请人刘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云2503民初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刘浪位于蒙自市紫金学苑1幢1单元1102号房屋一套(备案号0469,以价值15333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8日。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印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赵璇、张云瑭, 联系电话:08733835029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