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503执保56号
龙飞宇: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2503执保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龙飞宇所有的位于蒙自市创泰御翠湾二期13幢2单元402号房屋。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印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赵璇, 联系电话:08733835029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