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503执保40号
董豪: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2503执保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对董豪购买的红福苑8幢1单元501号,面积107.98平方米,蒙自市房产处登记备案为7174号的房产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印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赵璇, 联系电话:08733835029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