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蒙自市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近日,蒙自市法院派出芷村法庭负责人朱宝华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沈爱然法官作为宣讲组成员,到草坝镇、雨过铺镇、冷泉镇、鸣鹫镇、水田乡、老寨乡参与“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主题宣讲,掀起了一场涉黑涉恶犯罪法律知识大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两名法官从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两个问题开始,拉开了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讲解的序幕。在简洁明了的PPT展示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讲解了云南省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中常见的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八种罪名的表现形式、构罪要件、追诉标准、刑期处罚。同时结合蒙自法院审结的以邓银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等人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两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讲解。听了主题宣讲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三个案例,知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明显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违法特征;弄清了民间称的放高利贷和“套路贷”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通过对案例抽丝剥茧、深入浅出地分析和讲解,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深入地认清“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的真面目。进一步甄别出“套路贷”“软暴力”“保护伞”,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宣讲的同时,法官鼓励大家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号召大家不要作旁观者,要加入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成为一名参加者、一名宣传者,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参与!
让我们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