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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法院:病床前的司法确认
作者:刘怡苑、倪艳芳  发布时间:2019-05-23 16:40:4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来到医院为我们双方进行司法确认,高效便捷的处理了我们的案件……”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内,发生了一幅感动当事人的画面,法官将司法确认裁定书交到了双方当事人手中。

案情回顾410日,李某向蒙自法院起诉,称自己原来一直在蒙自市经营轮胎生意,王某多次找其购买轮胎,因双方系老乡关系,多年来王某一直未向李某按时支付轮胎款,2018年李某结束经营多年的生意准备回乡,与王某就购买及安装轮胎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了结算,同时约定了还款时间,因王某未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偿还款项,李某遂诉至法院。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现在贵州居住,此次专门从外地赶来处理这件事,且需于第二天返回贵州,因本案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工作人员在征得李某同意后立即将该案件委派蒙自市文澜镇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因王某生病住院,委托其怀孕的妻子到场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立案庭法官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李某因急事需返回贵州,王某又住院不能及时到场,而调解协议又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为了避免当事人远距离来回奔波的诉累。在调解结束后,立案庭的法官在征得李某同意后,便驱车前往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为该案进行了司法确认。病榻前,法官就该案的案件情况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双方均表示认可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积极配合法官完成了司法确认工作。411日,法官将司法确认的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作为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蒙自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群众需要,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对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同时开启便民利民通道,旨在打造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用最方便人民群众的方式快捷处理案件,有效的减少当事人诉累,在法院公信力得到提升的同时,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小知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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