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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法院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16:38:0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蒙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行政事务诉讼服务大厅、安全保卫等面向人民群众服务的公益岗位辅助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党纪国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 学历和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2.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城镇户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蒙自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工资总额不低于蒙自市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申请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二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55日至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报名地点:蒙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马芸 车佳惠

联系电话:08733835008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受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田爱国

监督电话:0873-3835021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19430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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