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相关廉政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巩固“四风”工作成果,蒙自法院紧盯重要节日节点。4月28日,召开全院大会在“五·一”节前集中约谈全院干警,就加强“五·一”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提要求,确保节日安全,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本次会议旨在提醒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让蒙自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确保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蒙自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当前,组织监督越来越严,社会监督越来越广,群众监督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新常态,各位干警必须也应当习惯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加强监督,看似严管,实则厚爱。对大家要求严一点,既是组织要求、群众期待,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负责任的表现,主动接受监督,审慎用好权力。
党组书记、院长俞飞就集中约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不论是党员干警,还是普通干警,都要讲政治,践行司法为民。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坚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二是严格执行节日“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三是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自觉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肃生活纪律,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严格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交往,严禁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严禁接受律师和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四是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要针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对“六难”“三案”“四顽症”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不愿为,怕担当、怕负责、怕认真,向上推、向下推、中间相互推等太平官、慵懒官、糊涂官的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的力度,持而不息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