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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共同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
作者:车佳惠  发布时间:2019-03-19 11:13:3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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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313日上午,蒙自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飞担任审判长,蒙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春明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钱某某聚众斗殴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523日上午,陈某某与杨某(均另案处理)在红大酒店上班时因发生口角纠纷遂相约打架。当晚,杨某相继邀约被告人钱某某、钱某、张某某、白某某四人(均另案处理),并让钱某某、钱某再邀约他人参与。被告人钱某某相继邀约了李某、普某某、普某、唐某,钱某邀约了罗某、叶某某及两名女子(均另案处理)。 经联系陈某某后,双方约定在州政府广场金牛附近打架,杨某吩咐张某某将之前存放的钢管带到红大酒店,从钱某某宿舍拿了一把西瓜刀,后让张某某、白某某骑电动车将工具运送到现场,杨某等人到达后把工具藏匿于旁边草丛内。陈某某一方邀约了一同吃晚饭的杨某、杨么某、陈莫某和细眼。晚上10时许,双方在州政府广场金牛附近见面,争执几句后即发生打斗。其中,杨某、 被告人钱某、李某、普某某、普某、唐某及张某某均参与打斗。陈某某、陈莫某先被打倒,杨么某脱身去叫杨某和细眼帮忙。杨某让杨么某把随身携带的一把跳刀交给他之后,持跳刀与对方斗殴。杨某一方见对方持械,遂跑去旁边草丛内拿工具,后杨某、 普某、李某、张某某分别持一根钢管参与打斗,唐某持一把刀参与打斗。在此过程中,杨某先后持刀捅伤了唐某的腹部、普某的腰部及手臂、路过打电话的被害人李某的侧腰和手臂。经云南红河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普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与被告人围绕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俞飞院长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娴熟驾驭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条理清晰的进行,并全程在中国庭审网进行了直播。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蒙自市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实现了让优秀审判资源回归一线。2019年,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93件,占全院案件数34.84%,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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