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云南全省法院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蒙自市人民法院取得佳绩,由刑事审判庭舒康法官承办案件并撰写的(2017)云2503刑初19号李某等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获评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
此次评选活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初评、复评,最终遴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共22篇,其中红河州法院系统入选2篇。
李某等二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红河州法院系统办理的第一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且涉及在电信行业中为拓展业务非法买卖红河学院新生个人信息,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判决前恰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解释对案件裁判发挥了较大的指导作用。案件办理还坚持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案是为是为合法经营而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与为其他违法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故对被告人单处罚金。
近年来,蒙自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提升庭审、文书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标准化建设,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和可读性相统一、规范性和创新性相统一、个别性和类型性相统一,狠抓裁判文书制作,裁判文书水平得到突破性提升,涌现出一大批说理透彻、文笔通畅、意义重大、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与优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