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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抛弃、不放弃,让法官成为传递法律温情的桥梁——蒙自市法院第二党支部回访“6.01”“6.02”案件 涉案当事人及家属
作者:沈爱然  发布时间:2018-11-22 09:35: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蒙自市法院第二党支部党员参加了蒙自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西北勒乡他期口村“6.01”“6.02”事件回访工作。

201761日,西北勒乡的部分村民因对扶贫政策不满,围堵、辱骂西北勒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并对村委会内的桌子、电脑等办公设施进行打砸。次日,西北勒派出所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将部分村民传唤至派出所,村民获悉之后,三十余名村民到西北勒派出所大声喧哗、起哄、辱骂民警,甚至部分村民欲强行进入派出所留置室,将留置的人员放出来。案件发生之后,对其中涉嫌犯罪的李某某、蔡某某、王某某、杨某等九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712月本院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某、蔡某某、王某某、杨某等九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

“6.01”“6.02”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及法律知识的欠缺。为此,时隔一年之后,在蒙自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蒙自市法院第二党支部的法官、法警组成回访队伍,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送去相关法律资料,并进行法律宣讲。

涉案人员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刑期已经服刑结束,面对曾经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及押解过自己的法警,王某某说我们当初真是不懂法!通过这件事情,我们知道以后要依法办事,即使有任何诉求也要依法提出,不能蛮干啊!谢谢法官的关心,以后我会遵纪守法。

涉案人员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仍在服刑期内,家里只有其妻子和两个不满六岁的小孩,但是生活并没有因王某某的行为而受到影响,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享受了扶贫政策,建好了一幢崭新的房子。在新房前,不会说汉话的苗族妻子微笑地看着正在为自己孩子擦鼻涕的党员,她或许已经不记得这个人,或许还记得,但是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经过过去一年,她已清楚知道,要依法办事,要感谢党、感谢国家,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也是一个有爱有温暖的时代!

“6.01”“6.02”案件的主审法官沈爱然同志说,每一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家庭其实也是受损害的家庭,法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应当考虑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的同时,法官还应当当好传递法律温情的桥梁,使法律有温度。

在回访中,回访工作组还给每一户涉案家庭送去了棉被、油、米等生活用品。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蒙自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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